宜兴市归纳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分 2022610


来源:www.爱游戏    发布时间:2024-03-11 10:21:28

  宜兴市公民政府政府信息揭露法定自动揭露内容处分强制信息行政处分案子信息

  来历:市城市管理局 日期:2022-09-19 10:41:43 阅读次数:

  冯顺华于2022年6月4日10时20分左右,在宜兴市环科园龙华苑38幢104号楼梯口东侧点燃焰火爆竹,点燃了1个组合焰火,该点燃时刻和地点在宜兴市政府规则的制止点燃焰火爆竹的时刻段和区域范围内

  张宇于2022年6月7日22时39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氿滨广场点燃焰火爆竹,点燃了1个组合焰火,该点燃时刻和地点在宜兴市政府规则的制止点燃焰火爆竹的时刻段和区域范围内

  严霞于2022年6月7日22时49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氿滨广场点燃焰火爆竹,点燃了2根焰火,5根仙女棒,该点燃时刻和地点在宜兴市政府规则的制止点燃焰火爆竹的时刻段和区域范围内

  王华东于2022年5月31日9时10分左右,将小型一般客车(苏B5DQ36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大街红塔路东侧绿化带内,损坏城市草坪,经现场丈量,车辆悉数驶入绿化带内,驾驭员侧驶入绿化带长为2.6米,副驾驭员侧驶入绿化带长为2.5米,总长为5.1米,宽为0.2米,总面积为1.02平方米

  《城市绿化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戴罗根于2022年6月2日8时00分左右,将小型一般客车(苏BB10D8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大街红塔路西侧绿化带内,损坏城市草坪,车辆未悉数驶入绿化带内,经现场丈量,总长5.6米,宽0.2米,总面积为1.12平方米

  《城市绿化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钱俊东于2022年6月2日9时4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文泉巷百果汇店门口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运营2筐青菜,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面积约0.2平方米,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车辆通行

  陈小军于2022年6月6日14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文泉巷阳泉生果小铺店门口公共场所上、该店肆的市容环卫职责区内争堆积12个纸板箱和3个塑料筐,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未能坚持市容环卫职责区内的市容市貌漂亮,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江翔于2022年6月2日8时4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宜北路泓福厨房用品店门口超出门窗运营一台煮面炉和一箱餐具,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面积约为1.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马洪伟于2022年6月2日19时20分,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宜北路485号小马炸串店门口公共场所上、该店肆的市容环卫职责区内有露出废物,分量约2千克,占地面积约2平方米,未能坚持市容环卫职责区内的环境卫生整齐,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张健于2022年6月1日8时00分左右,在未获得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太滆东路180号湖中鲜蟹行门前占用城市路途搭设脚手架,占道面积约为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蒋海于2022年5月30日10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阳羡东路211号塔思曼超出店面门窗运营生果,占用路途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沈腊生于2022年5月13日16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学前路12号大胜烟酒超出店面门窗运营文具,占用路途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毛莹于2022年5月29日10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公民中路13-4号一鸣真鲜奶吧店肆玻璃幕墙上乱粘贴宣扬广告,未能坚持市容环卫职责区内的市容整齐,在执法人员责令于2022年5月29日14时00分前改正的情况下未改正

  陈品兴于2022年6月2日9时40分左右,在宜兴市新街大街宜广路路旁边树木悬挂文字内容为“厂房库房租借 ”的横幅1处,影响了市容市貌

  凡启红于2022年5月31日10时20分左右,在未获得城市路途发掘批阅手续的情况下,在宜兴市环科园绿园路发掘城市路途,发掘城市路途面积约为5平方米,影响了行人通行

  吴红于2022年6月3日14时3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S6J72-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太湖大路南侧的草坪上,损坏草坪,经现场丈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1.6平方米

  《城市绿化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王韬于2022年6月3日14时50分左右,将小型一般客车(苏B6R5Q9-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太湖大路南侧的草坪上,损坏草坪,经现场丈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1.6平方米

  《城市绿化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管文舟于2022年6月1日8时30分左右,在未采纳束犬链并牵领、怀有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新街大街西花园二村私行携犬(棕色宠物犬)外出

  陈小明于2022年6月6日13时4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阳泉西路大木家具城门口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运营两张床垫,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面积约为0.8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葛兴伟于2022年6月7日9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阳泉西路久力润滑油有限公司门口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运营一桶润滑油,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面积约为0.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王敬明于2022年6月4日14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广汇南路北侧机动车道上停放的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闽BQJ388-蓝牌)的车厢上设置车体广告,内容为“宜红加油站10周年庆”等文字,原料为PP纸,面积约为4.2平方米,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陈志展于2022年6月7日8时40分左右,在未办理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行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宜北路238-20号雨翔装饰装潢店门口占用城市路途建立一副两层脚手架,占用面积约为1.5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王士奎于2022年6月7日13时4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前曲坊路237号名都烟酒店门口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运营36箱白酒,面积约为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谢义连于2022年6月6日10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西后街52号连哥生鲜店超出店面门窗运营车厘子,占用路途面积约0.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周骏骏于2022年5月27日9时3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板桥路4号王鱿鱼超出店面门窗运营鱿鱼,占用路途面积约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张富强于2022年6月6日8时30分左右,在未获得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行在宜兴市宜城大街阳羡东路276号(光合植造)门口占用城市路途(人行道)摆放14个木质货架,占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李冠奋于2022年6月6日9时30分左右,在未获得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行在宜兴市宜城大街解放东路288号南侧占用城市路途(人行道)堆积40个塑料筐,占道面积约3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沈贤能于2022年5月28日14时30分,在宜兴市环科园氿滨南路132-21号店肆设置文字内容为“赛鸽电动车”、原料为铝塑板、面积约5平方米的店招标牌,设置前未到城市管理部门存案,未实行市容环卫职责,在执法人员责令于2022年5月31日17时00分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朱国兴于2022年6月5日17时20分左右,在未获得修建废物处置手续的情况下,用手推车将帮宜兴市鑫良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装饰发生的修建废物随意倾倒在宜兴市万石镇公民西路绿化带内,倾倒的修建废物重约100公斤,体积约0.4立方米

  左台怡于2022年6月7日9时30分左右,将小型轿车(苏B8E1K8-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太湖大路南侧的草坪上,损坏草坪,经现场丈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1.4平方米

  《城市绿化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李壮壮于2022年6月8日9时10分左右,在未办理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行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广汇南路融达小商品市场内焰火人世私房菜店门口占用城市路途(机动车泊车泊位内)摆放1张折叠桌和3张塑料椅,占用面积约为2平方米,影响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

  陆婷于2022年6月8日13时4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前曲坊路1-6号芳惠超市门口超出门窗占用公共场所运营一冰柜冷饮,面积约为1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和行人通行,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拒不改正

  蒋南捷于2022年6月6日9时10分左右,在未获得城市路途运送运营答应的情况下,驾驭苏BD051D丰田牌小型轿车(非营运)从宜兴市屺亭大街广汇小区搭乘两名男人送至宜兴市新街大街第二中学,并谈好车费30元,在宜兴市新街大街宜兴第二中学西面被执法人员抄获

  茆庆福于2022年6月6日8时40分左右,在未获得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在宜兴市环科园氿滨南路12号门前占用城市路途堆积钢管,占道面积约为5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许建军于2022年6月6日9时30分左右,驾驭重型自卸卡车(苏BV1019-黄牌)运送工程渣土在宜兴市环科园兴业路潢潼花园门前路段行进过程中车辆车轮带泥,形成兴业路潢潼花园门前路段部分路面遭到污染,污染路面长约8米,宽约3米,面积约24平方米,过后当事人对污染路面进行了打扫

  闫伟明于2022年6月8日9时10分左右,将小型一般客车(苏A0Y61W-蓝牌)停放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宜官路南侧的草坪上,损坏草坪,经现场丈量,损坏的草坪面积为1.6平方米

  《城市绿化法令》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法令》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何鹏于2022年6月8日11时1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巷头西路814号烧饼早餐店门口公共场所上、该店肆的市容环卫职责区内争摆放两根钢管、一台电焊机和两把梯子,占地面积约1平方米,未能坚持市容环卫职责区内的市容市貌漂亮,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的情况下没有改正

  王冕于2022年6月7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采纳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氿滨公园携犬(黄白相间柯基)外出

  郑鹏于2022年6月3日10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通线号菜鸟驿站超出店面门窗收发快递,占用路途面积约2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

  陆洪芳于2022年6月3日9时00分左右,在宜兴市宜城大街东虹路34号门前堆积修建材料,占道面积约5平方米,未能坚持市容环卫职责区内的市容整齐,在执法人员责令于2022年6月3日14时00分前改正的情况下未改正

  卢关于2022年6月5日9时00分左右,在未采纳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大街东虹路281号林夕甜心店肆门前携犬(黄色田园犬)外出

  王丁于2022年6月5日10时00分左右,在未采纳束犬链牵引等相应措施的情况下,在宜兴市宜城大街板桥路携犬(黑色田园犬)外出

  赵峰于2022年6月8日8时40分左右,为了制造店招标牌,在未获得城市路途占用批阅手续的情况下,私行在宜兴市宜城大街紫竹东路159号店肆门口占用城市路途(人行道)摆放脚手架,占道面积约4平方米,影响了市容市貌